核心提示:根据法律规定,银行应优先受偿拍卖款项,111名职工的工资将面临无法支付的困境。在此情况下,启东市法院从维护稳定大局、保障群众民生的角度出发,多次与建设银行启东支行协商,动员银行让出大部分执行款项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建行启东支行接受了法院的工作建议,同意让出大部分的权益用于发放工人工资。
顾红忠等111人原系启东三铃针织有限公司员工,由于公司拖欠工资,顾等人于2007年1月5日向启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要求三铃公司支付拖欠工资769567元。启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查后最终作出了支持顾某等人请求的仲裁裁决。2007年7月16日,顾红忠等人向启东市法院申请执行,期间因三铃公司资产拍卖无人受让、清理其它债权等问题,致使执行无法进行,故执行终结。
2010年7月,经启东市法院多方做竞买人的工作,三铃公司的资产最终以897000元拍卖成功,扣除税费,本案实际可分配款项为778634.40元。但此时,三铃公司早已停产歇业,还欠建设银行启东支行到期贷款140万元及利息。根据法律规定,银行应优先受偿拍卖款项,111名职工的工资将面临无法支付的困境。在此情况下,启东市法院从维护稳定大局、保障群众民生的角度出发,多次与建设银行启东支行协商,动员银行让出大部分执行款项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建行启东支行接受了法院的工作建议,同意让出大部分的权益用于发放工人工资。
2011年9月5日上午,启东市法院在久隆法庭集中发放原启东三铃针织有限公司员工顾红忠等111人的工资款594578.40元,这起历时四年的追索劳动报酬群体性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