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下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启动案件风险评估机制,采取多项措施做好案件审理应对预案,并及时与清欠办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在区清欠办主持下召开有区公安局、司法局等近十家单位列席的案件协调会,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
2008年2月27日,被告南京创立置业策划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江苏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将内部装饰工程交由原告承建。2009年底,工程完工并交付,被告于当月开始使用。2011年6月27日,创立公司在《工程款明细》上确认尚欠工程款9083366.68元,其中包括200名民工的工资。因天宇公司已经垫资施工,无钱支付民工工资。
下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启动案件风险评估机制,采取多项措施做好案件审理应对预案,并及时与清欠办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在区清欠办主持下召开有区公安局、司法局等近十家单位列席的案件协调会,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
经下关区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1年12月9日就付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200名民工的工资将全部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