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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未年检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日期:2012-01-06]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55[字体: ] 
核心提示: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李先生虽未按指定时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接受了李先生的身体条件证明,并注明了下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这说明李先生的驾驶证并未被公安机关注销,李先生属于合法驾驶。李先生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与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被保险车辆并不完全相同,

  

 

        2011年2月,李先生为其所有的奔驰轿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赔率等险种,保险期间自2011年2月至2012年2月。2011年7月,李先生驾驶保险车辆送亲过程中,与他人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经双方快速处理,李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李先生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理赔。被告某保险公司以李先生持有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为由,拒绝理赔。事故发生后,李先生共支付两辆车的修理费15万余元。

    法院审理过程中还查明,李先生持有的驾驶证有效起始日期为2009年5月,有效期限为6年,并提示驾驶员每两年于5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2011年7月,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身体条件证明,同时公安机关注明了李先生下次提交身体证明的时间为2013年5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李先生虽未按指定时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接受了李先生的身体条件证明,并注明了下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这说明李先生的驾驶证并未被公安机关注销,李先生属于合法驾驶。李先生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与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被保险车辆并不完全相同,不属于被告某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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