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急诊患者无力支付而被拒治疗,患者平等医疗保健权如何维护?《中华入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社会热点
·周某因醉酒发生交通事故被路过行人送至某市中心医院急诊外科进行抢救治疗,该行人将周某送至医院后,就离开了。周某处于醉酒状态,且其身上无任何能表明身份物件,也无家人、朋友或同事的联系方式和任何钱物,值班医师张某见无人替其付款,于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等待派出所民警到来时,周某因股动脉失血过多而休克死亡。急诊患者无力支付而被拒治疗,患者平等医疗保健权如何维护?
指点迷津
·本案中,周某因醉酒发生交通事故被路人送至该医院急诊科进行治疗,值班医师张某见无人替其付款,又无法跟周某的家人取得联系,于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等待派出所民警到来期间,并未对其采取任何抢救措施,民警到来时,周某终因股动脉失血过多而休克死亡。值班医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该值班医师严重侵犯了患者周某的平等医疗保健权,所以该医疗机构应该为周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入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