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律师!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811007098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买卖合同 >> 文章内容

一经售出 不予退换是霸王条款吗

 [日期:2012-01-30]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77[字体: ] 
核心提示:该条是格式条款,此条免除会所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是无效条款。

 

     李先生:我办了一张健身卡,当时推销员承诺3月份会所就开业,可现在都半年过去了还没开业,卡上写“一经售出,不予退换”,我能不能退卡?
  律师解答:可以,《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该条是格式条款,此条免除会所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是无效条款。

 




相关评论
供应求购展会资讯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