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目前网上交易确实存在着漏洞,靠传真签合同,对卖方来说很有风险。对于金额稍大一点的交易,双方当面签订书面合同更为妥当。
网上交易 如何保证交易安全
原告是义乌某皮具厂,被告为横峰某鞋厂。
原告提供的几份资料表明,两年前,一个叫“王敏”的以横峰某鞋厂业务员的身份,通过诚信通向皮具厂下了采购单。
2009年8月6日,双方通过来回传真的方式签订了采购合同,货款价值为36900元,买方签字的是王敏,盖的是横峰某鞋厂的公章。
当年12月,皮具厂把货物发到了王敏所在的鞋厂,可由于质量原因,货物被退了回去。经过返工处理,货物再次寄了回来,其中几次货运清单签收的都是王敏,期间王敏也一直用她的邮箱和皮具厂保持联系。后来,皮具厂向王敏催讨货款,、无奈之下,皮具厂将鞋厂告上了法庭。被告方代理人说,鞋厂根本就没有“王敏”这个人,而且对方提供的都是复印件,连合同都没有原件。按照法律规定,这些都不能当做证据。
目前网上交易确实存在着漏洞,靠传真签合同,对卖方来说很有风险。对于金额稍大一点的交易,双方当面签订书面合同更为妥当。当然,如果觉得签书面合同成本太高的话,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合同要加盖公章确认。不过,卖家须在合同中确定,以某电子邮件所发出信件作为交易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