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可以停止其工伤保险待遇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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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是某旅行社的导游,在一次带团旅游的时候,旅行车发生车祸,黄某为保护旅行团人员,右腿粉碎性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在住院治疗期间,黄某的女朋友得知黄某以后可能再也站不起来,提出与黄某分手。在经过两次手术后,黄某拒绝治疗,认为他就算治好了也是不能站起来,一辈子借用拐杖,他还不如不活着。经过医生劝导,黄某仍然不愿意接受治疗,旅行社提议停止其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拒绝治疗的,单位可以停止其工伤保险待遇吗?
指点迷津
工作期间尽职尽责工作,是每一个劳动者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工作基本内容。工作中面对困难,不造避不退缩,不仅是尽职工作的表现也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体现。黄某在工作时间内面对车祸,主动帮助他人,保护旅行团人员,因而负伤,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拒绝治疗的,可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黄某不接受治疗,其旅行社可以提}义停止其工伤保险待遇。但是黄某事出有因,可能只是一时惰绪问题,企业领导应该在了解劝说的前提下帮助黄某治疗,尽最大可能使其恢复健康,而不是单一的停止工伤保险待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