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反悔再起诉应如何处理?本案应认定合同撤销权纠纷。理由是虽然罗某按侵权之诉提起,但医患双方事后已达成处理协议,且协议是以被告无道错为基础的,如果原告要提起侵权之诉,必须解决协议问题,原告在起诉中也是以协议显失公平为前提,因此本案应定为合同撤销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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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的妻子在某乡卫生院实施剖腹产的手术过程中死亡。事发后,罗某和卫生院达成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罗某妻子因患过期妊娠、宫缩乏力、失血性休克,在该乡卫生院抢救无效而死亡,院方念其家庭困难,给予解决4000元予以援助,另欠医院医疗费全免,从此双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寻衅闹事,拨弄是非。罗某及其亲属对此协议未持异议。协议签订后,卫生院付给罗某4000元,罗某妻子在卫生院抢救时的费用也全免了。但是一年后罗某认为被告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致自己的妻子在分娩手术中死亡,同时认为,协议显失公平,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和卫生院的协议,要求卫生院赔偿6万元整。但是卫生院方面辩称,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认定被告并无过错,要求按协议履行。那么法院对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反悔再起诉会作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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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应认定合同撤销权纠纷。理由是虽然罗某按侵权之诉提起,但医患双方事后已达成处理协议,且协议是以被告无道错为基础的,如果原告要提起侵权之诉,必须解决协议问题,原告在起诉中也是以协议显失公平为前提,因此本案应定为合同撤销权之诉。案由即案件的性质,它的确定要根据双方争执的法律事实,要确定罗某提起的侵权之诉,必须先撤销协议,否则卫生院即可以双方纠纷已达成协议进行抗辩。因而双方争执的焦点是协议的效力问题,所以本案按合同撤销权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此来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主要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此外,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由此来看,在本案中,罗某首先要进行举证,证明卫生院在对其妻子进行剖腹产手术时存在过错,才能推翻之前建立在院方无过失基础上的协议,进而撤销合同,要求法院重新审判。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掼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