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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酒水”可行否?

 [日期:2012-03-14]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76[字体: ] 
核心提示:“自带酒水”可行否?从根本上讲,“禁止自带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是一种强制消费的行为。因此酒楼这么做是不合法的。在本案中,酒楼应该返还邬国邦100元开瓶服务费,按照其他消费的项目收费。
 
社会热点
某日,邬国邦(化名)的战友不远千里来看望他,他很高兴,与朋友来到某大酒楼用餐,并带上了战友送给他的一瓶白酒。餐后,酒楼向他收取餐费496元,其中含100元开瓶服务费。邬国邦当场提出质疑,并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但该酒楼拒绝返还,并出示了一本自己的菜谱。该菜谱中规定:客人自带酒水,按本酒楼售价的50%收取服务费;本酒楼没有的酒水,按每瓶100元标准收取服务费。那么酒楼的做法合理吗?
指点迷津
从根本上讲,“禁止自带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是一种强制消费的行为。因此酒楼这么做是不合法的。在本案中,酒楼应该返还邬国邦100元开瓶服务费,按照其他消费的项目收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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