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律师认为,因为3100元逾期而要承担22926元的违约责任(即利息),显然是不太合理的。虽然持卡人办卡时签订了协议,其中条款可能也约定了逾期还款的计息方式,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明显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郭女士用招商银行信用卡近10年了,每月28日是最后还款日,2011年8月和9月她连续2个月没有收到对账单,9月28日又到了归还8月透支额的最后期限,她算了消费情况,向卡中存了约19800元。10月1日,郭女士丈夫出差归来说自己8月份曾使用这张信用卡消费了3000元。郭女士意识到自己信用卡欠款没有还清,次日上午就又存了3100元,“我当时算了日子,仅逾期4天,还特意多存了100元。”她说。
然而,10月份收到对账单时,郭女士发现上面有一笔328元的利息,正是因为上期那3100元没有及时还款,银行按照账单总额约22926元全额计息产生的。于是,郭女士赶紧与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联系,得到的答复是“逾期还款全额计息是规定,无法减免”。
郭女士表示,3100元没有及时归还是有特殊原因的,并不是故意拖欠,且仅晚了4天,“如今却要承担22926元的利息,没有道理”。
律师认为,因为3100元逾期而要承担22926元的违约责任(即利息),显然是不太合理的。虽然持卡人办卡时签订了协议,其中条款可能也约定了逾期还款的计息方式,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明显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