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案件起诉到南通港法庭后,承办法官立即联同区劳资中心的工作人员与海腾船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进行谈话。康某迫于应收款被法院冻结的无奈,与42位工人就应付工资款进行了结账,结具了欠条。经过法院诉前调解,劳资双方达成了付款协议。
2011年8月上旬,南通崇川区法院南通港法庭在审理一起被告为南通海腾船务公司的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中,根据原告方的申请,依法冻结了被告海腾船务公司在中远船务公司的债权43万。后经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原告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与此同时,曾在海腾船务公司打工的42位农民工已有两个月没有拿到工资了,他们在数月前先后被海腾船务公司派到中远船务公司打工,听说海腾公司的债权被法院冻结,纷纷前往区劳资纠纷调处中心要求处理。区劳调中心受理后,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资。同时为农民工申请了法律援助。
案件起诉到南通港法庭后,承办法官立即联同区劳资中心的工作人员与海腾船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进行谈话。康某迫于应收款被法院冻结的无奈,与42位工人就应付工资款进行了结账,结具了欠条。经过法院诉前调解,劳资双方达成了付款协议。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后,中远船务公司根据海腾公司的要求,将43万元应付款直接汇至了崇川区劳资纠纷调处中心用于支付民工工资。8月12日上午,42名农民工高高兴兴地从南通港法庭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总额为43万余元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