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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认购书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吗

 [日期:2012-01-09]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4[字体: ] 
核心提示: 在签署购房认购书之前,应对开发商有个基本了解,看开发商及拟购买房屋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否齐全,包括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该房屋的房地产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对自己不甚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销售人员进行询问。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并没有任何有关房屋买卖过程中签署的“认购书”的法律概念,也没有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必须要签订此类“认购书”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因此,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非买房的必经程序,是否签署认购书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在签署购房认购书之前,应对开发商有个基本了解,看开发商及拟购买房屋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否齐全,包括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该房屋的房地产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对自己不甚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销售人员进行询问。

       其次,还应当多问问同一楼盘的其他业主,包括不同时间购房的业主,以期核对别人所获得的信息及看法与自己有何不同。在对某些购房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或法律问题不能肯定时,还可向专业人士咨询。要认真审阅认购书的条款,有条件的最好在看一下即将签订的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此基础上,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并付定金

       。另外,有的地方的房产管理部门专门制定了购房认购书的合同标准文本,建议广大购房者在有条件的时候找来看看,在与开发商签署认购书时尽量使用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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