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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全部旅行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日期:2011-12-31]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29[字体: ] 
核心提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若适用保险公司单方制作却未交付的格式条款解释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显失公平,对于旅程延误和旅程变更事项,江先生有证据证明事实的发生,故予以支持,遂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江先生保险金人民币8400元。
  去年年底,江先生与家人选定了一家旅游公司推出的,“澳洲大堡礁逍遥纯玩”团体游。江先生等人还购买了一份“安心游”旅游保险。年1月底,江先生一行4人跟团顺利到达悉尼,不料,玩到第四天时,旅行团被告知,澳洲大堡礁发生飓风,原计划游程受阻,为此整个旅行团滞留在澳洲的黄金海岸,直至2月5日才得以返沪。
  事后,江先生拿着当时旅游公司交付的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找理由拒绝理赔。江先生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若适用保险公司单方制作却未交付的格式条款解释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显失公平,对于旅程延误和旅程变更事项,江先生有证据证明事实的发生,故予以支持,遂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江先生保险金人民币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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