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律师!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811007098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执业手记 >> 文章内容

立案也要请示院长吗

 [日期:2011-11-27]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86[字体: ] 
核心提示: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根据法律,其完全有权利请求司法救济途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正义。但是他在启动诉讼程序第一步就遭到了这样的障碍,我真不晓得该区法院这样作的背后因素是什么?但无论是什么,就可以这样明目张胆的背离其维护正义的责任与使命吗?真是太过分了。

 
 

 

今日下午,我的一位同行朋友去上海某区法院立案厅为一位当事人立案。案子的内容是一个人应当得到动迁安置,但却没有得到安置。诉状、证据、证据目录等材料一应俱全,符合立案的标准。但是立案的一位工作人员却告知要她等一下,说是凡是动拆迁案子需要请示一下院长,看是否可以立案。我的同行朋友感到非常荒唐,这立案要么不予受理、要么受理,怎么还会要请示院长呢?实在是搞不懂。于是就问这个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我这个案子不符合立案的规定吗?”此工作人员答曰:“符合是符合,只不过关于动拆迁的案子我没有权利决定是否可以立,这需要请示我们的院长。”我的同事朋友又问:“难道院长说不可以,我这个案子就不能立了吗?”此工作人员答曰:“我也没有办法啊,我是一个具体工作的人员。”我的同事朋友又问:“如果不受理,你们会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吗?”此工作人员答曰:“不会的。”

 

这还是在上海,我真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一个案子,具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具有能够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具有适格的原被告,完全符合立案标准,就因为其内容与动拆迁有关,就得需要该法院的院长肯定。

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根据法律,其完全有权利请求司法救济途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正义。但是他在启动诉讼程序第一步就遭到了这样的障碍,我真不晓得该区法院这样作的背后因素是什么?但无论是什么,就可以这样明目张胆的背离其维护正义的责任与使命吗?真是太过分了。

 

唉,法治的征途真是曲折啊。

 


 




相关评论
供应求购展会资讯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