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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歌摔伤 歌厅是否承担责任

 [日期:2011-12-31]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9[字体: ] 
核心提示:同时,刘彬自己在活动中不小心摔倒,故对自己摔伤住院产生的各项费用承担主要责任;歌厅方面没有证据证明,服务员在清扫拖地后,向王先生等人提醒注意防滑的安全警示,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

 

 

      2010年7月12日晚上,刘彬(化名)与朋友去吃饭,酒足饭饱后,大家一起到歌厅唱歌。到包厢后,大家要了啤酒等饮料,不料一位朋友喝多了,在包厢内呕吐,刘彬叫来服务员清扫了地板并拖了地。

  随后刘彬起身去点歌,不料脚底一滑,重重地摔倒在地不能动弹,大家忙把他搀起抬到沙发上,后送至医院。经诊断,刘彬右股骨颈骨折。

  出院后,刘彬找歌厅老板协商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由歌厅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刘彬用餐后去歌厅消费,因歌厅包厢灯光较暗,加之刘彬朋友醉酒呕吐,歌厅服务员清扫拖地后,地面湿滑,歌厅对消费者在合理期限范围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刘彬自己在活动中不小心摔倒,故对自己摔伤住院产生的各项费用承担主要责任;歌厅方面没有证据证明,服务员在清扫拖地后,向王先生等人提醒注意防滑的安全警示,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其中歌厅承担15000元赔偿,刘彬承担35000元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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