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台西煤矿表示,依据区政府文件规定,该煤矿已经于2010年5月31日关闭,正待接管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中止审理。台西煤矿还认为仲裁裁决结果数额过高。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15位矿工胜诉之后,台西煤矿提出上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支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2010年5月,按照北京市关闭所有小煤矿的整体部署,房山区政府发布通知,要求对台西煤矿予以关闭.
现年41岁的莫某等15位一线矿工,原为台西煤矿职工,一直从事井下采煤工作。煤矿关闭后,莫某等矿工提出,由于小煤矿劳动条件达不到要求,长期在井下挖煤吸入大量粉尘,患有尘肺病,要求煤矿认定自己为工伤,赔偿自己的工伤损失。
2010年6月,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15位农民工矿工所患煤工尘肺职业病符合工伤认定范围,认定为工伤。劳动仲裁机构裁决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台西煤矿给付莫某等矿工8万到10万元不等的伤残补助金,台西煤矿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
台西煤矿表示,依据区政府文件规定,该煤矿已经于2010年5月31日关闭,正待接管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中止审理。台西煤矿还认为仲裁裁决结果数额过高。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15位矿工胜诉之后,台西煤矿提出上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支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