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当律师接手一个案件,是做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有的家属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有的家属愿意听从律师的意见。根据我多年的经验,辩护方向的选择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定。
事实清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律师做无罪辩护会使得其反,公检法可能会因为嫌疑人不认罪会加重处罚。
事实有争议、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律师做无罪辩护效果会更好,因为法律规定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应当宣告无罪。
我曾办理过一个组织、领导传销案件,十多个嫌疑人,我的当事人排在第二位,对于他是否明知传销活动,案件证据说法不一。他本人说“不知情”,财务主管说他“知情”,公司实际控制人说“我不知道他知道不知道”。三方说法不一,当事人不认罪,家属同意我做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做出不起诉。
田帅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二部副主任,只做刑事案件。办理全国各地刑事案件,取得了众多法院判决无罪、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缓刑、检察院不起诉、不予批准逮捕、直接取保候审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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