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应如何代理涉及经济犯罪嫌疑的民事案件
2021年6月份,我代理了一个刑民交叉的案件,原告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人民币200多万元。我接受被告的委托,出庭应诉。庭审中我提出本案涉嫌经济犯罪,法院应驳回原告起诉,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同年12月份,海淀法院做出裁定,以涉嫌诈骗为由驳回起诉,将案件移送海淀公安分局。
本案如何说服法官是重点。原告和被告本不认识,有个案外人向被告借钱,说有个项目很好,有很强的赢利能力,但被告没有钱。案外人就蛊惑被告人将房子抵押给原告借出钱来。在案外人和原告的“共同努力”下,被告的房子被抵押,案外人经过被告的账户从原告处取走200多万。案外人通过上述手段共骗取20多人,涉案金额5000多万。现在案外人因涉嫌诈骗罪已经被逮捕。我和法官说原告有可能和案外人串通欺骗被告,原告很有可能是诈骗罪的共犯。同时,我提供了北京其他法院类似案件被判处诈骗罪的判决书供法官参考。最终,法官采信了我的观点,将案件移送海淀公安分局。
为什么我要求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一是为委托人尽可能保住财产,避免经济损失。疫情之下,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困境,老百姓挣钱更难,守住财产显得尤为重要。二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因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涉纠纷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审查,因经济犯罪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的范围,故应裁定驳回起诉,以此实现惩罚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目标。
通过本案,我在思考律师接受委托后的使命是什么?我觉得最大使命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看得见摸得着。本案中,能够避免委托人的损失,不让他承担200多万的债务就是最大的利益。其他刑事案件中,使无罪的被告人免受牢狱之灾就是最大的利益,使有罪的被告人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就是最大的利益。
使命在肩,唯有努力,才不会辜负!
田帅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二部副主任,只做刑事案件。办理全国各地重大刑事案件,取得了众多法院判决无罪、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缓刑、检察院不起诉、不予批准逮捕、直接取保候审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