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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阶段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日期:2022-03-04]   来源:首都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0[字体: ] 
核心提示:

   

 

笔者系一名刑辩律师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常需要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希望能使其恢复人身自由那么在审判阶段如何申请取保候审笔者介绍如下规定和经验供家属参考

谁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为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根据规定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辩护人包括(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哪些情形适合申请取保候审

   解释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三)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四)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注意上述两条规定的区别具有第一百七十条的情形应当予以取保候审即必须予以取保候审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予以取保候审而非必须取保候审对此情形申请人应当尽力申请

   谁有权决定取保候审

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以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根据上述规定是否取保候审需由法院院长决定而非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

笔者曾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代理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刑期长短不一部分被告人上诉在上诉过程中有的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这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取保候审被告人恢复人身自由等候庭审

笔者也曾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过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我和搭档自始至终认为不构成犯罪应当无罪释放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为由发回重审我们向一审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院不予同意最终该案被二审法院判决无罪如果当初能够准许取保候审一审法院会少一些国家赔偿

笔者着重提醒一下对于有取保申请空间的刑事案件律师应当勇于提出取保候审不仅向承办法官合议庭提出申请也要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提出申请引起他们的重视多管齐下才会成功

 

田帅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二部副主任,只做刑事案件。办理全国各地重大刑事案件,取得了众多法院判决无罪、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缓刑、检察院不起诉、不予批准逮捕、直接取保候审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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