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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办房产证 开发商跑路怎么办

 [日期:2011-12-19]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2122[字体: ] 
核心提示:律师称,对已注销企业,业主可以开发商附随义务未办理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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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怡海花园小区由潍坊东联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东联置业)开发,2005年张先生与东联置业签订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全额房款,不料却延迟半年才交房。与张先生相同遭遇的还有楼内约90户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60日后,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对不解除合同的业主则支付已交付房款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然而入住多年后,开发商承诺的房产证却一直杳无音信,业主因此也无法将房产转让或抵押再融资。由于合同上只规定开发商申办房产证的期限,对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赔偿却只字未提,业主只能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却一再拖延。直至2008年,东联置业办公地点人去楼空,无法联系到开发商让业主们一下子“心里没了底”。
  业主们从房管局获得证实,东联置业在收清款项后,并未向房管局提出房产证办理申请,契税发票、相关材料及费用也没有交给房管部门,无法办理房产证。潍坊市寒亭区房管局对此也作出表态称,由于潍坊东联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不是本地人,政府部门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建议业主最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另有业主称,东联置业的法人代表迟近臣跑路后,仍有人见其在潍坊房地产界活动,并在青岛等地设有公司。
  潍坊东联置业有限公司由于未按规定接受潍坊工商局2007年度检验,已于2008年底被列入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就此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称,对已注销企业,业主可以开发商附随义务未办理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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