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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当父亲 典当父母房

 [日期:2011-12-15]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4[字体: ] 
核心提示: 去年5月,陈父以典当行和女儿作为被告,请求确认当初签订的典当借款合同无效。典当行向警方报案。陈琦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张健也因诈骗罪被判了刑。

   陈琦24岁,在一家公司当职员。父母离婚,陈琦跟着父亲一起生活。陈琦两年前办的5张信用卡欠下数万元钱。前年10月,陈琦5万元还债,但一个月的利息就高达2万元,还要拿房产作抵押。一个月过去了,陈琦还不起,央求张健再想想办法。张健给陈琦出了个“馊主意”:把她父亲的房子拿到银行作抵押贷款。张健花200元雇了个群众演员,冒充陈琦的父亲,带着陈琦一起去公证处进行房产委托公证,得到了“父亲”将名下房产委托她处置的公证书。贷款没办下来,张健又出主意,到典当公司办“典贷通”业务。也就是陈琦先从典当行借出钱来,典当行再用房子进行抵押贷款。在张健的唆使下,陈琦将父亲的房产抵押了5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下47万。典当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才知道陈琦典当的房子是央产房,没有上市证明不能抵押。

  去年5月,陈父以典当行和女儿作为被告,请求确认当初签订的典当借款合同无效。典当行向警方报案。陈琦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张健也因诈骗罪被判了刑。(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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