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内部分配机制的主要内容
第一, 建立企业工资内部增长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企业工资分配体系,必须具备二个机制,即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机制和企业工资内部增长机制。
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一种从宏观上来调节、指导、约束的机制,其主要途径是通过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职工最低的工资标准等来实施。
企业工资内部增长机制,是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实现劳动资源优化配置,达到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是企业应该通过自身下功夫努力去做好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确定的依据,是劳动力市场价格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时,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劳资双方的谈判,这种谈判形式在当今国际上已形成了劳资协商的惯例。
在企业内部,应该形成一种决定工资增长的集体协商制度,即定期(如一年一次)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就工资增长进行集体协商,根据生产经营目标,确定工资总量随企业利润增长而同步增长的比例,若目标得以完成工资也可得以增长。做到目标明确,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第二,健全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规范企业工资的支付行为。为确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政府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工资支付的主体、支付形式、支付时间、支付要求和小时工资、日工资、周工资的计算办法、标准等都应明确规定;在不低于国家有关基准的前提下,相应制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标准、职工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假期(如产假、医疗期内病假等)里的生活费发放标准等;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实施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
第三,工资分配模式应力求结合企业实际。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一的八级工资制曾在企业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单一的工资分配模式与企业现状显得越来越不相适应,市场经济的性质决定了企业工资分配模式的多样化。
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可以是在一个主体模式下、包含多元化分配方式。这样,才有利于较好地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内各类不同群体员工的工资分配。努力做到各类不同群体的员工均有其自身的工资“跑道”、只要踏实工作、做出贡献,就能得到合理报酬。
1.健全对企业经营者年收入的考核管理。对经营者的考核,力求采用风险抵押承包,其主体可以是个人经营者,也可以是由若干人组成的经营者团体。经企业上级控股方主持和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参与,根据企业现状,制定包括生产经营承包期目标、竞争上岗者条件及按目标完成情况相应确定经营者收入待遇等内容的经营承包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招标,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录用上岗的经营者先支付一定的风险抵押金后上岗工作。承包到期,经社会审计,依据生产经营完成情况,兑现经营者收入待遇,完成承包指标的按承包方案奖励,未完成承包指标则相应扣减风险抵押金,直至“血本无归”。这样才能杜绝经营不好也没有惩罚、厂长(经理)照样做、收入照样高的不正常现象,同时,逐渐使经营者走上职业化的道路。
在考核企业经营者的工资增长、承包兑现奖励或年薪时,还应把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从而把企业经营者的年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对企业内能起特殊作用的人员的工资分配要上得去。但也应明确考核,不允许有滥竽充数者。这一层次主要是从事市场营销、新品开发和管理人员中的拔尖者。
市场营销人员的工资办法主要是依据其销售业绩(这一业绩不仅是指产品发出,而且应包括资金回笼)实行提成工资。条件具备的话,应该把由其掌握、使用的那部分销售费用一起计算在内,或至少有相关的制约指标,以确实把收入端到明处,有效地控制销售成本。
新品开发人员的工资办法主要是依据其新品开发项目的大小、开发周期的长短、技术含量的高低和开发成本的高低以及员工在项目中所承担责任的轻重等因素确定其新品开发项目工资。其特征是紧紧围绕项目:提前完成项目,开发成本低,经鉴定合格后,工资提前金额兑现;项目拖延完成,其项目工资总量不仅不能增,还要按项目开发协议、并视其对企业新品开发的影响程度,相应扣减项目工资;以开发成本超出预算的,也要扣减项目工资的一定比例。同时,对新品开发人员还可以发放新品提成工资,即在一定期限(如三年)内,开发人员可按他所开发新品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来提成,以鼓励开发人员密切关心市场,积极开发市场所需要的新品,为企业创造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