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律师!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811007098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服务合同 >> 文章内容

代理人拒绝出庭 代理费是否退还

 [日期:2012-03-27]   来源:合同律师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3[字体: ] 
核心提示:代理人拒绝出庭 代理费是否退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合同中确实明确约定了代理人有出庭进行辩护的条款,以及不履行该条款那么退还费用的责任。但是考虑到法律事务所以及万律师确实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服务。最后,法院判决法律事务所退还代理费1000元。   

    白女士诉称,2010年11月11日她与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约定事务所为她提供工伤待遇阶段劳动仲裁开庭仲裁的代理人,并答应由一名姓万的律师出庭,但开庭当天,民事务所以万律师有其他的庭要出为由,没有为她出庭辩护,为此她的诉讼请求大部分被驳回。她找到事务所要求退还服务费,但对方拒绝退还。故诉至法院,要求该律师事务所退还代理费2000元。

  法律事务所辩称,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该所已经为白女士提供了类似提交仲裁申请书、参与调解等法律服务,主要是由于白女士自己不同意调解要求才没有调解成功。在仲裁庭开庭当日,万律师确实有其他庭审所以不能出席白女士的庭。但是事务所指派另外人给白女士出庭,而白女士以不认识其他人为由拒绝辩护。所以法律事务所已经进行了法律服务,不应该退还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合同中确实明确约定了代理人有出庭进行辩护的条款,以及不履行该条款那么退还费用的责任。但是考虑到法律事务所以及万律师确实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服务。最后,法院判决法律事务所退还代理费1000元。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