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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积工因生育引起疾病,医疗费用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日期:2012-03-28]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6[字体: ] 
核心提示:女积工因生育引起疾病,医疗费用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社会热点
   石女士是某单位员工,因生子后身体赢弱,护理不当而引起了其他疾病。石女士想知道由于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吗?
指点迷津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只要石女士能够证明疾病是由生育引起的,她的医疗费用就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条链接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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