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程某原为被执行人某古典家具有限公司职工,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后自愿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程某支付生活补助金四万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该调解协议,申请人程某遂向该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该笔款项。在法院依调解协议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直以无财产还款为由拒不履行,且态度较为恶劣。近期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拥有一面清明上河图的珍贵木制屏风。根据这项财产线索,法院向被执行人出具了执行其名下财产的裁定书,同时执行员李京保等人亲自前往该财产所在地执行该面屏风。 财产位于北京郊区,道路曲折闭塞。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路程,李京保一行人终于达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厉某家中。在法院干警出示相关证件要求执行该屏风之时,遭到了厉某妻子的强烈反抗。其死死抱住家门把手不放,并声称任何人都不能动自己家的东西。与此同时厉某家中另一案外人也声称:“拿东西可以,但不能动我家的门”,并在在场人员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将警察叫至执行现场。
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和较为混乱的局面,执行员李京保沉着冷静,不卑不亢:一方面其与其他干警一道向当事人说明此次执行行动的合法性并好言相劝当事人以稳定其情绪;另一方面其与在场的警察同志积极沟通协调,获取其支持和合作,共同说服当事人,告知其其中的利害关系以及相关后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最终李京保等人的努力获得了相关当事人的谅解,当事人主动将门打开,使得执行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下去。
事情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容易。进入厉某家中后,执行人员迅速的找到该面屏风。该屏风长约10米,全身为木质,不仅体积硕大而且沉重无比。仅凭在场的几名执行人员根本不能将其抬起运至门外。更重要的是,由于体积巨大,该屏风根本不能从厉某家不足三米宽的门口运出。正当在场人员踌躇如何将该屏风运至门外之时,有人提议由于该屏风是可拆卸的结构,不如请木匠师傅和搬家公司的技术人员到场,在不破坏屏风结构的同时,将屏风和厉某的家门适当的拆卸以确保其顺利运出,事后可再将屏风和门重新组装。执行员李京保果断的接受该提议,在保留该屏风本来构造的基础上,按照屏风本身的设计由木匠师傅将屏风一分为三;并由技术熟练的装修工人将厉某家大门拆开,终于使得这面珍贵而巨大的屏风分三次顺利的运至厉某门外的执行车辆中。
事后,申请人程某感谢了法院到场执行干警为此次执行工作作出的诸多努力,而此次执行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