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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不好的单位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日期:2012-03-26]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0[字体: ] 
核心提示:经济效益不好的单位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社会热点
   某公司受全球经济卮机的影响,订单越来越少,经济效益一天不如一天。公司有员工四五百人,全部都按照正规程序缴存社会保险,去年公司效益不错,但由于每位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都较高,今年公司实在承受不起。公司总经理决定,对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实行暂缴,以后经济好了再缴。公司员工极为不满,认为这是公司克扣员工福利,要将其上告到人民法院。经济效益不好的单位应当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呢?
指点迷津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公司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仅仅由总经理决定暂缴住房公积金是不待合法律规定的,实践中企业要注意,一旦经营状况改善或具备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就应当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法条链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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