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购物返券,出现质量问题怎样办理退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企业不给全额退款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既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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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五一期间,陈女士在一家商场以1000元的价格买了一双鞋,但是穿了不到一个月就发现鞋子存在质量问题。找到店方后,店方立刻给陈女士换了一双同款女鞋。可是没过多久,这双更换过的鞋子竟然鞋底断裂,于是陈女士找到商场要求退货。可是陈女士购买这双价值千元的鞋子时参加了商场“买100返50”的活动,陈女士用买这双鞋子所得的500元返券又购买了一条裤子。商场认为,要退货可以,但是要扣除当初已经作为礼券返还给陈女士的同等价值的500元现金,否则能换货而不能退货。陈女士要退鞋子,就必须要返还商场500元现金吗?
指点迷津
很多城市的大型商厦,返券商品出现质量闾题消费者要求退货时,商家的做法几乎如出一辙:参加返券活动的商品如要退掉,均要将返券部分的现金扣除。有的商家甚至规定,如果是礼券所购商品则不予退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赠券其实是商家与消费者订立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无论使用现金还是赠券购买商品,经营者都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具有应当的质量、性能、用途等,按国家规定承担“三包”责任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如果符合“三包”退货条件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应当全额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企业不给全额退款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既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三条羟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