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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劳务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

 [日期:2012-02-09]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77[字体: ] 
核心提示:打算出国务工,要事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特别注意工作地、工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伤伤亡事故处理以及违约责任等合同内容,要保存签订的每份合同,便于发生纠纷后进行依法维权。

   

     “看广告是去韩国做缝纫工,一问才知道还要交纳保证金,去韩国两年才给12万,保证金却要3万多元。”家住东海县牛山镇的王女士感到很不理解。

  律师说法
      从2004年1月1日起,财政部、商务部规定要求企业不得再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也不得由此向外派劳务人员加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要求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为化解经营风险,规范外派劳务人员履行合同,企业可要求其投保“履约保证保险”。而少数中介公司利用劳务人员不了解相关法规,拿废止的法律条文为依据,收取高额保证金。
  律师建议
       打算出国务工,要事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特别注意工作地、工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伤伤亡事故处理以及违约责任等合同内容,要保存签订的每份合同,便于发生纠纷后进行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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