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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须知

 [日期:2012-01-20]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168[字体: ] 
核心提示:挂失处理:当票遗失,当户需持有效证件及时前来办理挂失手续,并支付挂失手续费,原当票作废。未办理挂失或挂失前被他人赎当的,典当行不负赔偿责任。
一、典当范围:金铂饰品、钻石珠宝、高档手表、轿车摩托、全产权房、有价证券、生产资料等。
二、估价原则:当物估价和当金数额由典当双方协商确定。
三、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一期最长为6个月。
四、典当手续:当户凭有效证件办理典当和赎当,典当行有权要求当户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续当办法: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
六、赎当办法: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和当票前来办理赎当。代办赎当,须持代办人和典当人有效证件和当票。
七、绝当期限: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为绝当。本行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绝当物品。
八、挂失处理:当票遗失,当户需持有效证件及时前来办理挂失手续,并支付挂失手续费,原当票作废。未办理挂失或挂失前被他人赎当的,典当行不负赔偿责任。
九、当物经过双方当面清点、签封后,交典当行保管。当物在典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遇有不可抗力导致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典当管理办法》办理。
 
 
 
 
 
 
类别: 典当须知
机动车典当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2、车主户口簿;
3、车主身份证;
4、购车发票;
5、养路费凭证;
6、车船税缴讫凭证;
7、车辆保险费收据及保险证;
8、购置费凭证;
9、机动车行驶证。

房屋典当客户需提供资料
1
、用于抵押的房地产权证(如需提供第二套房产作备份的,需提供第二套房产的权证)
2、抵押人及共有人户口簿
3、抵押人及共有人身份证
4、结婚证
5、离婚证及财产分割证明
6、未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
7、契税完税证
8、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9、提供抵押人及共有人的个人资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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